视频:10天房价缩水14万 北京房主告开发商败诉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6日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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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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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卫视 《共度晨光》】随着房地产市场走入低谷,很多楼盘“变相降价”,原价买房的业主要求退房、退还差价的纠纷不断。
24号上午,首例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宣判,房主以欺诈罪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差价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今年5月10号,涂女士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的房屋。买房之前涂女士就听说开发商即将进行大规模促销活动,因担心所买的房子迅速贬值,涂女士曾多次向售楼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当时销售人员表示,优惠活动只针对不好卖的户型,保证涂女士看中的户型不会降价。然而在涂女士购房后的第十天,开发商就进行了降价销售,与涂女士房屋户型相同、楼层相近,原价相同的商品房,总房款一下少了14.7万元。涂女士认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享受与后购房的业主相同的待遇。
原告涂女士代理律师:被告的销售人员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给原告造成重要损失
而被告方东恒置业公司认为,销售人员的的口头承诺并不能代表开发商的行为,商品房买卖行为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都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商品房价格调整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围,不属于法定和约定的合同变更要点,不应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被告代理律师: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商品房完全是基于自身的判断和决策,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最终,法院判定,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人员并非市场营销的决策者,对未来的房价预测不能代表被告的价格策略行为,也未作出书面承诺,或能证明其曾作出口头承诺,开发商降价不构成违约,被告的欺诈罪名不成立,涂女士要求变更房屋销售价格以及贷款数额的请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