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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聂莎) “我就是为了搅黄她的工作,现在想想太不值得了。
报警人不配合引警方怀疑
22日,长春警方查实人防舞厅的“人体炸弹”实为“诈弹”。但是报警人将这枚“人体炸弹”描述得太详细了:男子,40多岁,短发,瘦小,穿迷彩服,雷管炸药绑在腰间,此人就在舞厅卫生间。而且,人防舞厅传出有炸弹也不是第一次了。“这不得不让我们警惕,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为此,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局长朴曙光责令西三条派出所和第五责任区刑警队组成专案组继续调查此案。
当日,专案组民警给报警人打电话,对方电话却关机了。直到晚上民警才打通电话,但报警人以种种借口拒绝接受警方调查,依然坚持有炸弹。之后,报警人就又关机了。“他这样不配合引起了我们的怀疑,可能是恶意报假警。”
报假警是为了一个舞女
昨日上午,警方通过侦查手段锁定报警人在宽城区奋进乡蔡家村。中午,警方在蔡家村的一个工地上找到了报警人。当时他正在工地上干活。
经审讯,报警人姓姜,蔡家村人,今年43岁,无固定工作。
姜某供认,他和妻子早就分居了,但没办离婚手续。6月份他第一次去人防舞厅跳舞认识了舞女王某,两人感觉很好,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最近,王某觉得姜某妨碍她赚钱,便开始躲避姜某。
10月16日下午,姜某去人防舞厅找王某没有找着,他就开始想着怎么对付她。22日上午,姜某再一次到人防舞厅找王某,又没有找着。
姜某回到工地越想越觉得憋屈,就拿自己的手机报了警。报警之后他就待在工地哪也没去。他想工地比较偏远,警方应该找不到他。
人防舞厅停业损失9万多
22日“人体炸弹”事件后,警方就要求人防舞厅暂停营业。“虽然查实是‘诈弹’,但在案件落实之前要求舞厅停业完全是出于安全考虑。舞厅是人群聚集的地方,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朴局长说。
人防舞厅王经理表示:“从22日至今已经停业4天了,粗略估计,这4天损失了营业额9万多,什么时候开业要等警方通知。”
报假警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据了解,此前人防舞厅被报假警的事情多次见诸报端,本报在2005年9月18日就曾报道过《人防舞厅又传有炸弹 其实还是报诈案》。
据第五责任区刑警队张磊队长说:“诈弹事件不但浪费警力,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让老百姓产生心理恐慌。”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杨剑峰律师表示,报假警已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伤害,这种行为已不能停留在道德和个人素质的层面,这种行为已构成了刑事犯罪。
目前,姜某已经被警方刑拘。
对话
“我就是为搅黄她工作”
记者:为什么要报假警?
姜某:她不肯见我,但我不想让她做舞女了。她要是知道舞厅有炸弹一定害怕。报假警就是为了搅黄她的工作。
记者:你对她了解多少,为了她这样做值得吗?
姜某:认识4个月,不了解,她始终不对我说实话,现在想想太不值得了。
记者:你怎么会把人体炸弹描述得那么具体,是事先设计好的吗?
姜某:不是,我临时根据自己的形象虚构的。
记者:报完警后意识到报假警是违法行为吗?
姜某:没有意识到,但我报完警后就后悔了,已经来不及了。
记者:这个事儿家人知道了吗?
姜某:他们不知道。父母都70多岁了。我有两个多月没有回家看他们了。儿子5岁了,正上幼儿园呢,跟着他妈过,我4个多月没见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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