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27日 我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1997年10月27日下午,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代表中国政府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秦华孙大使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一贯积极参与联合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高度评价国际人权公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积极意义。
秦华孙严正指出,台湾当局于1967年10月5日盗用中国名义对该公约的签署是非法和无效的。
此项公约是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通过的,是继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之后又一个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书。该项公约从维护集体人权的角度,对各国政府在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人民网资料)
历史上的今天:
1995年10月27日 卢泰愚承认自己执政期间非法侵占5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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