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陈水扁带走四四九件“国安”密件
台海网10月27日讯 根据台湾“国安局”统计,陈水扁时期“国安局”上呈陈水扁的“国安日报”及“国安周报”等“国安”情资,应归档、退回,或由原单位存管的数目,竟短少了四百四十九件,陈水扁带走这些“国安”机密文件,已明显违法,“立委”要求依法追究。
据台媒报道,外传特侦组第二度搜索扁办时,查扣资料中有台开案、SOGO案、新瑞都案等重大弊案卷证,但据了解,当天并无查到这些弊案卷证。不过,扁办日前已坦承,他们手中握有若干当年金援南非的巩案资料。
据了解,特侦组日前大举搜索扁办,查扣四十多箱证物,赫然发现其中有六箱和“国安局”有关,大部分是“国安局”上呈陈水扁的“国安日报”及“国安周报”等“国安”情资,“国安局长”蔡朝明答覆“立委”质询时明确表示,任何人带走这些机密情报文件都是违法的。
“国安局长”蔡朝明在“立院”也表示,这些“国安”情资,不但有机密等级区分,还有编号,拿到的还要签收。“国安局”依法上呈“总统”的“国安”情资机密文件,分为“国安日报”、“国安周报”、“不定期的专报”及每日的“国安”“内参”等四大类。
根据“国家”情报工作法规定,“国安局”搜集上报的“国安”情资内容包括,一、涉及“国家”安全或利益之大陆地区或外国资讯。二、涉及内乱、外患、泄漏“国家”机密、外谍、敌谍、跨国性犯罪或国内外恐怖份子之渗透破坏等资讯。三、其他有关总体国情、国防、外交、两岸关系、经济、科技、社会或重大治安事务等资讯。
根据“国安局”统计,陈水扁在位时期,“国安局”上呈的“国安日报”共一○四五件,退回“国安局”存管则有九百六十三件。“国安”“周报”则有四百零九份,退回的有一百二十五件。而从九十三年六月至今,不定期的“专报”有一百二十七件,退回则有一百零二件。
另外,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为止,“国安局”每日呈报的“国安”“内参”共二○○六件,未退回的有五十八件,其余共一九四八件则销毁或收回“国安局”归档。
换言之,陈水扁未退回“国安”单位存档或销毁,而带走的“国安日报”有八十二件,“国安周报”则有两百八十四件,“专案”有二十五件,““国安”内参”则有五十八件,合计高达四四九件,扁甚至将其当成政争工具,更明显触法。
国民党“立委”张显耀表示,这些“国安”情资非但未列入政权移交,甚至其中很多是极机密文件,特侦组应调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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