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年清退教育乱收费9498万 41位校长下课
华龙网—重庆晨报
604人受查处,其中1名区县教委主任被免职。
华龙网讯 (记者 赵君辉)昨天,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我市建立健全开学检查制度、七部门联合检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专项治理工作制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显著成果,6年共清退教育乱收费9498万元。
条条禁令剑指乱收费
市政府纠风办提供相关数据显示,2002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处力度。
2003年,市教委颁布了《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严禁教师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或其他物品,严禁违规补课收费等。
前年,市教委颁布了规范办学行为的“九条禁令”,对规范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禁节假日违规补课、学生用书管理、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去年,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简称“七条规定”),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和违规补课收费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
1名区县教委主任下课
几年来,全市先后查处了部分高校违规收取专升本费、万州区一些学校举办校中校乱收费、涪陵区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2002至2007年六年间,全市教育系统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437件,清退违规收费9498万元,处理责任人604名。其中,20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名区县教委主任被免职,3名区县教委主任受党纪政纪处分,41名中小学校长被撤职或免职。
去年4月28日《阳光重庆》行风热线节目推出后,市教委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就招生、收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热点问题与群众直接对话,在线处理群众投诉,有效强化了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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