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哈萨克斯坦税改保护资源
哈萨克斯坦正在酝酿全力推进税法改革,《税法典》草案已提交议会讨论,计划年底前正式出台新税法。据了解,作为矿产资源丰富的中亚大国,哈萨克斯坦将提高资源开采业税收,加大对外资的限制,并在矿产资源开发、重要物资出口和劳务引进等方面采取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
我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参赞张地介绍说,哈新税法草案主要有以下三大特点。
取消所有现行税法中的优惠条件,对所有的企业、项目“一视同仁”。现行税法中规定的优惠条件五花八门,多达70多项,新税法将一律取消,包括对以前已签订的“法律不变条款”的合同,以新税法为新开端,一切推倒重来。凡要求得到额外优惠者,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
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征税力度,使其为哈萨克斯坦的国家利益多作贡献。为非资源领域生产企业降税,鼓励其发展生产。据报道,明年哈原油出口关税将在目前每吨109.1美元税率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此外,哈政府还准备对包括铁、铜、铝、铅、锌在内的所有原料性矿产品征税。
企业所得税由30%降为15%。令后对企业的所谓优惠政策,将只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通过“3快10延”方案(即头3年加快投资回收、将原来规定的3年转移亏损期延长至10年)照顾投资者。加工业企业将自动享有上述优惠条件。
张地分析说,新税法草案作出的最重要改变,是废除同外资企业所签合同中的“法律不变条款”。按照“法律不变条款”,无论新出台的海关法、税法有何变化,外资企业都不受约束,只要遵守签订合同时的法律即可。
新税法草案的这一规定在外资企业中引起轩然大波,不少外企代表组成游说集团游说政府和议会,要求取消这一“新政”,有人甚至扬言,如果议会通过这一新税法,他们将与哈政府对簿公堂,甚或上诉至国际仲裁法院。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哈政府态度强硬,一方面要求经济和预算部在一个星期内将新税法草案上网公布,供全民讨论;另一方面敦促工贸部出台新的《地下资源及其利用法》草案、进一步强化资源管理的法律基础。□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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