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销毁问题奶粉(资料图片) |
联系三鹿奶粉事件草案作出八项修改
食品安全,三大问题如何写进法律
宋识径
10月23日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了八项有针对性的修改。10月24日,围绕三鹿事件暴露出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组成人员展开激烈讨论,其中,三大问题成为讨论焦点。
“五龙治水”,能否不留死角?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成焦点
在此次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中,奶站成为监管的盲区。
丛斌委员评价当前的管理模式是“五龙治水”,即由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段负责食品安全监管。而温孚江等委员认为,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多头管理与监管空白同时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经常相互推诿。
在胡振鹏、倪岳峰、龚学平委员看来,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管理的症结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各部门的责任仍然不是很清晰,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这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接连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白克明、程贻举、林强等委员发现,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但是目前食品药品监管、质监部门在省以下都是实行垂直管理,越到基层政府协调的难度越大。
牟新生、丛斌等委员建议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食品的生产、流通、仓储、食用等全部过程的安全问题。郝益东委员建议,加工产品的质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应当结合起来管理。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华福周提出,草案中应强化部门的责任表述,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权力,防止让食品安全监管沦为各部门间的利益纷争。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