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印着一女子头像的"寻人启事"引起路人围观 |
海口街头“寻人启事”恶搞妙龄女为卖淫女
海口市南海大道公交车站台上,一张印着一女子头像的“寻人启事”引起路人围观(如图),其内容竟是对该女子的辱骂。
记者今天上午来到南海大道汇宇金城小区外的公交车站台看到,这张印刷着该女子头像的“寻人启事”,上面写道,该女子叫肖××,是一名聋哑人,海南××地人,今年25岁,经常到海甸岛卖淫……“寻人启示”上还写着该女子的电话,并注有需要就和她联系的内容。
一名符先生对记者说,贴这张“寻人启事”的人太不道德了,简直是在侮辱人。住在小区的一名老阿姨告诉记者,这张小广告前几天被人贴出,不少市民看到这样的广告,把它撕掉,而隔日又被人贴上。上面还把女孩的照片印到寻人启示上,还留了电话,而且该女孩子还是一名残疾人,这种做法真是太恶劣了,小广告上的这个女孩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者按照“寻人启事”上面提供的号码拨打电话进行核实,但该电话已经关机了。
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姓李的律师告诉记者,在公共场所贴这种诋毁他人的广告是违法的,受害人受到伤害时,首先要报警,在得知制造恶作剧的行为人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行为人,并要求行为人立刻停止侵害行为,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而且可以要求其公开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在造成严重后果时可控告行为人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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