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李菲 王茜)记者从全国妇联了解到,近年来,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不同群体妇女发展。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6万多个,为1.2亿人次妇女提供各类教育培训,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及劳动力转移1300多万人次,推动建立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六个区域妇女合作发展组织,动员组织妇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组织实施“母亲水窖”、“春蕾计划”等公益项目,募集资金、物资价值12.23亿元,重点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办实事。
——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的制订和修改,推动25个省区市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政策,31个省区市完成了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中期督查评估工作。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建立4万多个妇女儿童法律帮助机构,推动查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在广大农村和社区开展“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在北京等100多个城市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吸引逾百万群众踊跃参与。在城乡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服务。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和“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发挥54万多个家长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推广“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经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解决困难。实施女童保护和教育等项目,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深化中外妇女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纪念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协助政府完成了联合国对中国执行《消歧公约》第五、六次国家报告的审议,受到国际社会好评。精心组织开展中法、中俄等多个中外妇女文化周活动,深化并拓展国际合作项目。目前,全国妇联已同世界上17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700个妇女儿童组织和机构以及联合国系统有关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为促进中外人民友好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切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目前,全国已有7.6万名各级妇联干部,83.3万个妇联基层组织,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水平明显提高,为新时期妇联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妇女组织和妇女人士的交流交往,支持祖国经济建设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高度重视妇女/性别研究工作,创建21个“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积极推动将妇女和性别研究纳入社会科学研究主流。
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中国妇女发展还存在城乡和地区差异,女性就业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妇女权益保护面临新问题,妇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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