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皮,走线,机梭飞转……这是一个手艺娴熟的补鞋师傅,他叫曹大民,在上海市双辽支路张华浜小区门口摆了个修鞋摊点。拿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一个“原装正版”的下岗工人,和曾经的“待业青年”或现在的“失业青年”不一样,手里曾揣着闪烁着荣光的“铁饭碗”,当年是上海皮鞋厂“正式职工”。
今年54岁的曹师傅,1990年和自己的2000多个同事一样,因为工厂倒闭,一夜之间成为“下岗工人”。
据不完全统计,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上海先后有100多万国营工人加入曹师傅行列;在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上海,庞大的产业工人群因为所在工厂的关闭、转产和改制,纷纷下岗,组成一道别样的“灰色风景线”。
到了2003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上海市已没有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关闭,成为首个“下岗工人”消失的城市。
“下岗工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最具悲剧色调的“活化石”之一,他们与中国改革开放大时代背景下的其他群体一样,在历经观念、生存和发展的历练与巨变之后,以崭新的生活态度和精神风貌融入社会变革发展的大潮中,不仅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代表符号之一,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
“下岗”已成为历史名词“双下岗”家庭的“苦乐年华” 傍晚,上海双辽支路有点热闹,燥热一天的市民,三五成群出来纳凉。
2008年7月19日,按照张华浜居委会指点,记者找到了正在小摊修鞋子的曹大民。“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身着蓝装,黝黑消瘦的曹师傅一脸平静,“我的"本职"工作是在社区做清洁工。”
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自己现在的月收入900多元,自己必须扩充点手艺,“如果不是女儿考上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家三口生活还过得去”,供孩子读书,使自己家在经济上“有些压力”。
记者调查了解,在上海较早下岗的工人中,与曹师傅处于同样生活际遇的有不少。三口之家月收入不足2000元,供养一个读大学的子女,生活显得“捉襟见肘”。
“这两年物价涨得老高,钱不值钱,粮油价格都在翻倍,一进菜市"钱包"就"吃紧",我们只好在日用方面减少开支,生活总得过下去的。”闵行区虹莘路红明小区卢大妈面对记者有点激动。
这位1994年从上海第15棉纺厂下岗的卢大妈说,好在精打细算,还可以过得去。她把自己的置换房“借”(出租)了出去,每月有1800的房租收入。“正好可以支付在上海师大就读儿子的生活费,自己住差点不要紧。”卢大妈告诉记者。
上世纪80年代末,卢大妈的爱人就从上海畜产常丰食品有限公司下岗了,属于典型的“双下岗”家庭。
2008年6月16日,在有关方面配合下,记者在上海的静安新城小区对下岗工人作了一次粗略的调查。下发问卷100张,回收91,调查对象是45~60岁的国营企业下岗工人。
收回的问卷表明,夫妻双下岗的家庭比例相当高,占了66%。而且,他们的家庭结构较为相似,都是夫妻俩带一个正在读书的孩子。
这些人大都从城中心静安区迁来。拆迁时,或许为了“心理安慰”,当地政府把这个小区取名“静安新城”。据不完全统计,这里住着下岗工人2000余人,可以说是上海市“下岗工人”的一个社会缩影。
“哄闹”的龙茗路两侧,不少是下岗工人摆的地摊。
去年,上海市允许部分街道“摆滩”,也为许多“下岗工人”扩大了自己的“生存空间”。
“双下岗”家庭中,有50%的被调查者“碰到了经济困难”,尤其是家庭中有子女在上大学的,但是他们大都相信“困难是暂时的,孩子一毕业,找到工作就好了。”
受调查的吴女士今年47岁,儿子在浦东建桥学院读大三。“我们夫妻一个月收入平均起来3000左右,节约一点,再咬咬牙坚持一年,等孩子一出来(毕业),找个差不多的工作就好了。”吴女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这是理论层面的"双下岗",但不是时下说的"零就业"。因为他们还在外面做点买卖,还算是有生活出路的。其实,"双下岗"是指夫妻俩同时下岗,无生活出路的。”该小区居委会黄先生补充。政策扶助“下岗工人”从1996年开始,上海市对新增劳动力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斩断”福利体制对劳动力市场的“干扰”,在全国率先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国企冗员分流架一座从“企业到市场”的桥梁。
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了解,在1997~2000年期间上海市第一批下岗的工人,当时大都在50岁以上,在社区或居委会的帮助下,都找到了一份“工作”(少数兼职),有的通过房子的调租,加上普遍覆盖的失业保险,完全可以解决“温饱”问题。
按照上海市有关方面的说法,他们已经不再是“下岗工人”了。
和北京一样,上海也是“户口高地”。外地人的就业因为户口受到了不小的限制,比如出租车行业,没有上海户口,再有技术也进不了这个行业。从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就业压力,一些下岗的国企工人加入了这个行业。
上海“大华出租”的吴桂明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排除本地人好管理因素,出租车队吸纳"下岗工人",既支持了政府,又促进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最低工资等方面也提供了政策保障。据了解,从2008年9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690元提高到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6元提高到6.5元。上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为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另行支付。该市连续14次“拉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生活标准,是为了“抵冲上升的物价”。
《中国经济周刊》从上海市政府了解到,从2008年8月1日起,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
而在此之前,上海市政府已经从7月份起,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再发放15元临时补贴。
这些政策细密如“网”,极大地保障了“下岗工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据调查,上海市“下岗工人”的家庭收入主流是1000~2000元,超过60%。这些收入主要应付日常生活、医疗和交通,生活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与5年前相比,生活水平没有下降,但也没有较大改善。”静安新城居委会黄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下岗与失业并轨2008年3月,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分管政策法规的副局长张剑萍,在东方新闻网接受原下岗职工的网上公开咨询时再次表示:“本市再就业工作已经结束,再就业中心已撤消,之后不再对进再就业中心下岗人员的生活费标准进行过规定,也不再存在原来的"下岗"概念。”
事实上,在2004年初,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表示:截至2003年12月,上海就宣布不用“下岗”一词,而是纳入失业统筹;在上海,“下岗”已经成为历史名词。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本世纪初,上海产业结构大调整,很多纺织厂、电子厂等基础工业企业通过“关、停、并、转、改”,产生了大批的“下岗工人”。不过,记者采访多家相关机构和单位,都无法得到精确的数字。
2008年7月17日,上海市总工会朱小姐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上海市在职和失业人数无法准确统计,"有的失业,但是劳动关系还存在",而且每个单位都不一样,以前的"下岗工人"更难以精确算出。”
“下岗工人估计应该有100多万。和国内其他地方一样,上海市下岗方式也有5个类型:买断、内退、"两不找"、解除合同、发生活费。”上海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上海,对于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很关注,投入了不少。”
统计表明,上海市下岗工人以“买断”类型居多,占总数的80%。“这说明上海市的企业改制工作较为彻底,绝大部分下岗职工已经完成了身份置换,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相对稳定。”上海市总工会人士指出。
2008年7月12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下岗工人的概念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但是在早些时候,本市“再就业工作”已经结束,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因此原来的“下岗”概念已在公众的视线中消失。
“不管是寻求再就业、还是自主创业,均能享受相应的优待。”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李家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根据上海市规定,其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下岗与失业并轨,下岗职工将尽早进入到失业状态。而后,市里的失业保险机制就可以覆盖在他们身上,社会也启动相关机制帮助他们寻找就业机会。总体上看,目前,上海地区的原"下岗工人"生活基本上平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位人士告诉记者。
资料链接“下岗工人”,是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指仍隶属与某企业单位,因各种原因被精简下来后,没有再找到其他工作的人。
作为一个历史现象,下岗工人出现的起止时间模糊,具体数字难以统计。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下岗工人在30年改革开放的中期出现,高峰期是1998年至2001年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时期。其间,每年下岗工人人数都维持在700~900万之间。
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相关统计,中国历年累计的下岗职工约3000万。从地域分布看,下岗职工主要集中在老工业基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东北三省占25%;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煤炭、纺织、机械、军工等困难行业。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下岗工人”问题。1998年出现“下岗”高峰之后,国家着力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实施的两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中,共有2000多万人参加了再就业培训,使168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与此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把“再就业”做为“民心工程”来抓,各地开始将企业裁员逐步依法直接纳入“失业保险”或城市“低保”,并积极推进“再就业”工程,使“下岗工人”这一特定人群正逐渐消失。
目前,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和广东七个省份已关闭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了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的并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