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原国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中央管理的石油企业,从11月初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要求,在摸清石油企业底数的同时,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对照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规程、标准,逐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查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部署,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石油企业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12月1日至12月20日,地方人民政府和石油企业总部要组织力量,对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通知强调,开展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相关成员单位和各石油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石油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加强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能够立即转移、疏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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