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0月27日电(记者杜源江 王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瑞贤27日表示,广西决定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位于北部湾顶端的中心位置,主要包括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包括玉林市、崇左市的交通和物流,是中国西部唯一沿海的地区,也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基地。
2008年1月,中国正式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财政厅厅长苏道俨表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内重大产业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五区两园一基地”,即钦州保税港区、南宁国际物流基地、防城港企沙工业区、钦州港工业区、北海铁山港工业区等重大产业项目。
陈瑞贤说:“"10亿元"这个数目相当于广西2008年支持全广西40多个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的2倍。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决心和气魄。”
2008年,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在2008年和2009年底一期工程封关运作前建设投入使用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时适当兼顾北部湾经济区内其他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
“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仅资金量大,而且支持方式非常灵活,分别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实际情况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和有偿使用等不同支持方式,将会给北部湾经济区的重大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苏道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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