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肇敏谈"319"案遭扁控告 台法院昨日审结
华夏经纬网10月2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国防部长”陈肇敏称“三一九枪击案”陈水扁枪伤“不是在台南市金华路三段这个地点造成”,引发首例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控告现职“部长”案,台北地方法院27日审结,陈肇敏获判无罪。
据报道,判决理由指出,陈肇敏“立法院”内的回答,是根据“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特别委员会”,于2005年1月17日完成的“三一九枪击案调查报告”,结论确为“陈水扁腹部的创伤,不是所谓于三月十九日当天下午一时四十五分,在台南市金华路三段以扣案的铅弹头所造成的”。
法官认为,陈肇敏的说法,确实是针对“立委”蔡煌琅一再质问真调会结论为何,才引述真调会调查报告结论所为的回答,没有妨害陈水扁名誉的故意和客观行为,本案件也属于陈肇敏因职务行为所做的报告。因此,陈肇敏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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