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指挥”劫匪单行线逆行 俩外地劫匪自投罗网各获刑3年
本报10月27日讯 一出租车司机在被俩外地劫匪抢劫后,临危不乱,充分利用劫匪不熟悉济南路况的特点,一路“指挥”劫匪驾车由郊区驶到火车站,然后故意让劫匪驾车在单行线上逆行引起警察注意,最后跳车呼救,一举将劫匪抓获。
被告人刘某、张某于2007年在安徽省淮安市干传销时相识,2008年5月13日,两人一起来到济南市,没找到工作,身上带的现金也花光了。2008年5月16日晚9时许,刘某与张某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便在槐荫区腊山立交桥下搭乘了司机姜某驾驶的出租车。
当时,张某拿着装有刀子的包坐在副驾驶位置,刘某坐在后面。当车行至经十西路润华汽车园附近时,刘某让司机停车,张某假装掏钱。刘某下车打开司机车门,摁住司机的头,向司机要钱,张某则从包里拿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司机把仪表盘上的69元钱递给刘某。刘某从张某手中接过刀子,把司机挟持到后座,让司机带路,将他们二人送出济南。
司机姜某看这情形,知道两劫匪是外地人,对济南道路不熟。司机谎称火车站附近有高速公路的入口,劫匪听司机的指挥,将车开到了火车站附近,司机又指引劫匪在单行线上逆行。这辆出租车的违规行驶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后来趁着车熄火的机会,司机跳下车呼救,两名劫匪被巡逻警察当场抓获。
槐荫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威胁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犯罪过程中,由于两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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