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28日电(记者朱旭东)记者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痛丸”等10种违法广告药品,近日起在江苏省范围内被勒令暂停销售。
据了解,这10种药品分别为: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痛丸”、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飞扬肠胃炎片”、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智力糖浆”、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聪明丸”、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驱风通络药酒”、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蒲肾清胶囊”、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龙咳喘胶囊”和“秦川通痹片”、广西来宾金钱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蚁祛湿通络胶囊”以及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苦参素片”。
上述药品除了没有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外,违法原因均为其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目前,江苏正在开展对暂停销售药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抽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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