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生存权利——
越来越多的女性摆脱贫困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住上这么宽敞明亮的新房子!这得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妇联……”辽宁省北镇市鲍家乡桃园村的单亲母亲刘红眼含热泪,接过新房钥匙时说。
至此,她结束了长达两年的寄居生活,拥有了自己的新家。
今年,刘红等100名单亲贫困母亲成为辽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工程”的首批受益者,她们在金秋时节搬进新居。“安居工程”是辽宁妇联实施的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来援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家庭的具体措施。
在中国,各级政府通过实施大规模、富有成效的专项扶贫开发计划,使妇女占多数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994年的8000万下降到2007年底的1479万。在政府支持下,各级妇联组织通过科技培训、小额信贷、扶优带动、连环脱贫、劳务输出、区域合作、对口帮扶、定点扶贫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目前,各地妇联创办了15余万所农村妇女学校,创建了20余万个各类科技示范基地。全国有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农村妇女专业技术协会5万多个、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近万个,推出了一大批脱贫致富带头人,有效提升妇女的脱贫质量。
此外,全国妇联还连续多年开展了以扶贫济困为特色的社会公益项目。截至2007年底,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2000年启动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工程,已为西北缺水地区修建蓄积雨水的水窖近11万眼,建设小型供水工程1200多处,受益人口近140万。
2003年以来,全国妇联还向贫困地区发出“母亲健康快车”561辆,帮助当地降低妇科病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近874万人从中受益。
保障妇女就业权利——
妇女真正撑起“半边天”
日前,在天津妇女创业中心,“2008版女性创业项目库”面世,110个适合女性创业选择的小项目可面向女性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到本月底,项目库还将建成网上查询系统。
和天津妇女一样,越来越多的中国女性正在通过创业和就业,在家庭和社会上的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一项新近开展的全国妇联万名农村妇女问卷调查显示,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比例达到73.4%,妇女个人创造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近一半,八成以上家庭由妇女单独或与丈夫共同管理家庭经济。
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两部新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对实现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劳动权利做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强调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明确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不同而受歧视。
在全社会共同推进创业就业的良好环境下,妇女创业就业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据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晴宜介绍,当前,中国就业人口中女性已超过45.4%,农村妇女在农业劳动者中占到65%以上。妇女在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的同时,就业层次也不断提高。中国妇女自主创业的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17个百分点,达到21%以上,女企业家人数占到企业家总数的20%以上。她们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保障妇女政治权利——
妇女参政比例不断提高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来自上海、广东和重庆的3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吸引了众多媒体的目光,而其中两位都是女性。
黄晴宜表示,中国历来重视妇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妇女参政工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男女政治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实现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妇女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妇女参政的具体目标,国家有关部门也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
目前,全国女干部数量稳步增长,比例已接近干部队伍的40%。省、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上升,提高了17个百分点以上。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已有8位女性,省部级领导有241位女性,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670名女市长,全国县(处)级女性领导人总数达10.4万人。城乡基层的女性居委会委员和村委会委员已分别占到委员总数的48.2%和23.2%,一批女性居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主任脱颖而出,有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人数也有所增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637名,占代表总数的21.33%,比第十届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全国政协妇女委员395名,占代表总数的17.7%,比第十届提高了1个百分点,表明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不断提高。
保障妇女人身权利——
女人的名字不再叫“弱者”
近年来,中国就遏制家庭暴力出台了系列法规政策。现在,如果一个妇女遇到家庭暴力,将不再被视为家务事没人管,她可以拨打110及时得到帮助。
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内容,全国25个省区市也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前不久,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委又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
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全国共成立400多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有的地方还成立了“反家暴合议庭”。21个省、区、市卫生系统还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此外,“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内容也首次写进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国政府还十分重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0年)》,是第一个国家级反拐工作的指导文件。此行动计划涉及28个部委,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多个领域。为落实行动计划,中国政府建立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安部成立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形成多部门协调合作,综合治理的反拐机制。目前,拐卖犯罪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全国拐卖案件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