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0月28日电10月24日下午,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沙坪坝店“11·10”踩踏事故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宣判。段程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向学信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公诉机关指控了被告人该店防损部经理助理段程伟在家乐福沙坪坝店进行10周年店庆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改变该店10周年店庆应急预案规定,在该店三个店门(包括东门、中门和西门)的入口摆放桌子,控制人流。而作为负责全面安全保障工作的防损部经理向学信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东门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况却没有予以纠正。最终造成了孙某、杨某、蔡某三人死亡,三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踩踏事故。被告人段程伟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向学信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秦力文 杨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