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寿宁环境保卫战具有标本意义,非常值得总结和反思。令人欣慰的是,受害而弱势的村民最终赢了,将污染企业赶出了村庄。值得反思的是,国家、省、市三级环保部门关停一个污染小厂为什么那么费劲?环保执法难题将如何破解?
文/图本报记者 郭宏鹏
“鑫盛钢厂关门走人了!”饱受废尘噪音之苦的元潭村村民奔走相告。这是记者近日赴福建省宁寿县采访时,在该村见到的情景。
住在钢厂一墙之隔的邱烈富告诉记者,为了更加放心,他甚至溜进厂区,看到一些工人正在拆除机器,工厂的招牌也被取下来了。
福建鑫盛钢业公司是当年寿宁与福清“山海协作对口帮扶”项目。因为这是一个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寿宁县政府一路“绿灯”,到2003年9月试生产时,居然没有办理任何环保手续。事后证明,这是一个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是经济发达地区向落后山区一种不负责任的污染转移行为。
鑫盛钢业公司主要以废钢材为原料,采用中频炉提炼钢坯,后来又投产轧钢和铸造,总投资4800万元。因为环保投入不到位,从此,元潭村就笼罩在滚滚浓烟和刺耳的噪音之中。村民邱裕祥说,一到天黑,鼻子里就闻到一股怪味,早上起床整个天空都是黑色的。晚上睡觉经常被叮当的响声吵醒,从卡车上卸废钢铁震得连窗户都在动。钢厂投产轧钢生产线后,又增加了二氧化硫污染。乡村医生江阿顺说,自从钢厂投产后,元谭村头疼、头晕、皮炎、咽喉炎等病人突然间多了起来。元谭小学校长兰卢文更是气愤地说,钢厂的生产打破了学校的宁静,烟尘、恶臭和噪声搅得学校时常停课,老师大声讲课,学生都听不清楚,有的老师受不了干脆调离。2004年10月22日,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鑫盛钢业公司不得已支付90万元迁校。
为了免受污染之苦,村民们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鑫盛钢业公司大肆排污行为。2005年4月26日,宁德市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鑫盛钢业公司罚款6万元,并将该公司列入重点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初战告捷,邱烈富等村民兴奋不已。可是,村民高兴没几天,鑫盛钢厂又冒烟了,烟尘和噪音有增无减。村民们只好投诉到福建省环保局。2005年7月4日,省环保局专门下达通知,并将鑫盛钢业公司列入福建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11个重点挂牌督办案件之一。
短期内被省、市两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鑫盛钢业公司感到了压力。据寿宁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长胡召平介绍,为了治理噪音和废气污染,鑫盛钢业公司除了沿居民区修建了长约240米的隔音围墙外,还采用了水膜除尘,对炼钢、轧钢车间加热炉建了冷却水池。但是,不知是由于资金能力不足,还是不愿意投入太多的钱,鑫盛钢业公司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整改。每次环保人员来检查便停产,等环保人员一离开,便又开足马力生产。村民邱裕坤说,为了逃避检查,鑫盛钢业公司还多次更名,每查处一次,就“变脸”一次,将“鑫盛钢业公司”更名为“鑫盛铸造公司”,后又更名为“升达铸造公司”。最后,村民们只好向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投诉,鑫盛钢业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被列入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案件。
应该说,各级环保部门对鑫盛钢业污染问题重视有加,省、市环保人员曾多次下到现场检查并下发通知,但因为寿宁县政府个别领导“力挺”这个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将这个项目带来的GDP增长视作政绩,导致环保部门的督办函一次次失效,凸显出环保部门难以抵制地方行政干扰,缺乏“刚性”执法权。随着我国产业逐年升级,2005年底,鑫盛钢业公司采用中频炉生产钢坯被国家明确列为淘汰工艺。2006年2月20日,我国第一部关于环保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出台。规定:“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等,如果有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等环保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处分。”
在此背景下,宁德市环保局于2005年12月13日提请寿宁县政府对鑫盛钢业公司污染问题下达限期治理3个月的决定,未按期治理达标就依法关闭。2006年1月10日,宁德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寿宁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责成鑫盛钢业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随后,寿宁县副县长龚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寿宁县环保局长、经贸局长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但即使这样,鑫盛钢业公司停产也有起伏,2008年2月21日,宁德市委、市政府组织监察、经贸、环保等部门赴现场调查时,鑫盛钢业公司的机器依旧轰鸣,厂区上空烟雾弥漫。6月2日,宁德市政府约谈寿宁县政府,下达“最后通牒”。时至今日,村民终于亲眼见到这个排污不止、扰民不断的鑫盛钢业公司“寿终正寝”,元潭村村民们历时5年之久的环保战终于落幕了。
记者结束采访时听到的一条消息还是振奋人心的,寿宁县新上任的县委书记李海波在一次讲话中表示:必须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做到生态立县,在引进企业上抬高环保门槛,严把准入关。
本报福州10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