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率达99%,帮教率达96%,安置率达94%,没有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吸食毒品人员明显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左右。一连串的数字,令江西省萍乡市的安置帮教工作实现了“五连冠”:2003年至2007年,连续5年排名全省第一。
“从市县区司法局到乡镇司法所,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专门办公室,城镇社区、农村村委会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萍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自国告诉记者,所有这些,都为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牢固的组织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萍乡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主动与省内几所监狱和劳教所进行联系和衔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掌握基本情况信息,促使安置帮教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尤其是2007年2月至5月底,按照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2004年至2006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摸底排查,今年一季度,又组织对2007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经过集中排查,对全市近4年来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户籍、住址、文化程度、违法犯罪事由、入狱出所时间、帮教期限等信息全部收录采集清楚。
“对于刑释解教人员,我们采取了"四安置"的帮教措施。”胡自国介绍说,首先是主动接茬安置,其次是介绍岗位安置,再就是培训技能安置和建立基地安置。
“采取上门谈心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感化和帮扶,也是萍乡市安置帮教工作的一大亮点。”胡自国告诉记者,除了由1名乡镇(街)司法所干警、一名公安派出所民警、一名社区、村级干部和一名刑释解教人员亲属组成的“四帮一”帮教,全市还开展了超前帮教、结对帮教和社会帮教,许多老党员和离退休干部,不计任何报酬长期从事帮教工作,成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娘家”、“心灵驿站”,使大批“浪子”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