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北纬29.8°,东经90.4°)发生Ms6.6级地震。地震发生后,由中国地震局、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和云南省地震局及西藏自治区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地震现场工作队在震区开展了为期7天的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共计行程20000多公里,完成60个居民点和3个地震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工作,其中抽样调查点41个。
在震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协同配合下完成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一、地震灾害损失
(一)人员伤亡
本次地震造成10人死亡,60人受伤(其中重伤14人)。由于房屋毁坏和较重程度的破坏造成失去住所约2万人。
(二)灾区人口
灾区人口121406人,23899户。
(三)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1137万元。
1、房屋建筑
灾区房屋建筑按结构类型可分为土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等四类。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破坏总面积为1225872平方米(房屋毁坏104229平方米,严重破坏6035平方米,中等破坏982426平方米,轻微破坏13318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484万元。
2、教育系统
地震造成教育系统房屋破坏和教学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158万元。
3、卫生系统
地震造成卫生系统房屋破坏很医疗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9万元。
4、电力系统
地震造成电力系统设备及线路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5、交通系统
地震造成公路开裂、塌陷、路基下沉,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
6、通信系统
地震造成“村村通”单收站和收转站受损以及通讯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7、水利工程结构
地震造成饮水工程、水池水塘等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8、其他公共房屋
其他公用房屋是指除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之外的公用房屋(包括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厂房等),直接经济损失3329万元。
9、其他
评估区外的贡嘎县、拉萨市城关区、林周县、达孜县、浪卡子县、堆龙德庆县、江孜、南木林县等部分民房及其他工程设施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3250万元。
二、地震烈度分布
(一)烈度分布图
(二)说明
1、地震的宏观震中位于当雄县格达乡羊易村一带,微观震中距当雄县约105千米,距拉萨市约77千米。
2、最高地震烈度Ⅷ度,等震线形状呈椭圆形,长轴呈北北东走向。灾区总面积为11934平方千米。
3、Ⅷ度区面积约307平方千米,北自格达三组,南到尼玛果、羊易四组一带,东达羊易一组、羊易二组以东。
4、Ⅶ度区面积约1057平方千米,北自央热村一组,南到尼雪,东、西边界为无人区,无地表破坏作参照,且交通不便,属推测界线。
5、Ⅵ度区面积约10570平方千米。北自当雄县的宁中乡堆灵村,南到仁布县的玛日、浪卡子县的白地亚斯一带,东起曲水县的南木,西至尼木县的麻江、江尼以西一带,由于西边界为无人区,属推测界线。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