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20日-22日在长治召开的(山西)全省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会议上获悉,山西省在检察系统全面推进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一体化,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侦查力度和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对山西省的经验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手段日趋隐蔽,犯罪领域跨地区、跨行业特点突出,窝案、串案增多,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增强,侦查工作干扰多、阻力大,传统的办案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对全省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有效整合了侦查资源,山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反贪污贿赂部门积极探索,在人民检察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发挥整体优势,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组织侦查活动,统一调度侦查力量和侦查装备,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整体推进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形成了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工作运行机制。
记者获悉,《山西省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一体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后即将出台。这将为山西省开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李楠)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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