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奖金目前在哪儿很关键
昨天,于芬的代理律师(不愿透露姓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要弄清的是奖金现在到底在哪儿?
律师认为,如果还在跳水队,可以采取内部行政手段解决;如果有人冒领,可以采取民事途径解决;如果是虚构身份,则涉嫌欺诈;如果是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则属于贪污。
据悉,目前于芬的代理律师已经开始就该事件收集相关证据。 文/记者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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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检举信的部分内容
上周,一封于芬举报周继红涉嫌私吞自己奖金的检举信在网络上曝光。其内容包括——
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身上,于芬总共只拿到奖金15.7万元
根据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四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两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的比例发放奖金。
以上清华队员从离开于芬到获世界冠军等获奖名次的时间均未超过规定范围,但几乎90%以上的奖金均未发放到于芬手中。
2000年悉尼奥运会结束之后,湖北省对金牌选手伏明霞进行了奖励,但作为教练的于芬却一分钱也未能拿到。
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而近十年来,跳水队的负责人正是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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