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0月29日电(记者褚晓亮)今年是吉林省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第二年。在此次评估中,吉林省打破了统一评估的模式,实行分类评估,按照各部门的职能、业务情况,将相近职能部门划分到一类中进行评估。
吉林省绩效评估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有人反映公布评估结果时,承担重要工作的部门总排在前面,对其他部门不公平。
因而,此次评估进行了探索创新,采用了分类评估的办法,由同一评估组对同类别的部门进行评估,并单独排序。这样更便于同类别部门间的比较,有利于划分出评估等次,也减少各评估组间因标准和部门业务不统一而造成的攀比和不平衡。
按照要求,52个政府部门被分为三类进行评估:20个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类部门、20个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类部门,以及12个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类部门。
据了解,目前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办公室已组成了专门的评估组,通过翻阅资料、专项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完成了对全省52个政府部门的绩效跟踪评估,根据跟踪评估等次和平时评估的扣分情况将进行排序,作为年终评估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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