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山西29日消息(记者李凡)昨天(28日)下午,太原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生明确表示:今冬太原市居民供暖价格不涨,收费标准不变;政府将依据实际情况,对承担供热任务的有关企业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截至目前,山西省大多数地市决定今冬供暖价格不涨。
运城、晋中等市的部分市的居民热费已暂按上年价格收取。
晋城市是率先在山西省决定今年集中供暖价格不涨后,其后朔州市、吕梁市也相继决定今年热价维持上年水平不变。朔州市城建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的集中供热收费维持不变,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3.4元/月/平方米、公建热价按4.8元/月/平方米收取。
日前吕梁市供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志军就市民关心的热价问题明确表态,吕梁市今年的热价仍与去年一样,居民住宅仍按使用面积3.2元/月/平方米收取,公建按建筑面积3.2元/月/平方米收取,商业用按建筑面积4元/月/平方米收取,都没有涨价。
煤城阳泉市委、市政府规定,居民供暖价今年仍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0元的原标准收取,新的热价标准3.30元每平米?月从明年11月1日起执行,今年供暖季仍按原标准执行。今年居民热价调整部分,即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增加的0.50元,由阳泉市财政和供热企业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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