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0月29日电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29日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合办内地法官培训课程,为内地法官提供法律培训。
根据协议条款,城大与哥大法律学院将为30名修读城大“法学硕士课程”的内地法官筹办单元课程,每次为期一个月。
所有学员均由国家法官学院推荐,且由城大法律学院选定。课程将于2009年6月开始,届时这30名内地法官将前往哥大法律学院学习。
据悉,哥大法律学院将邀请一批现职及退休的美国法官、法律专家及学者为他们授课,而学生亦可到美国最高法院及司法部进行实地考察。
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学院成立于1858年,在法律教育界素享盛名。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