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距离美国总统大选投票只剩最后一周。在11月4日投票之前,一路披荆斩棘的奥巴马和麦凯恩终于迎来了决战时刻。
据本报记者了解,10月28日至11月3日,奥巴马将前往宾夕法尼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弗罗里达州、密苏里州举行集会。
目前美国还有17个州没有对支持哪个候选人达成一致,奥麦行程单中的那些州均在此列人称“摇摆州”,自然是候选人最后争夺的重点对象。
但为什么奥麦弃其他摇摆州不顾,而尤其重视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弗罗里达和密苏里州,原因和美国总统竞选中的“选举人团”制度有关。
谁是“选举人”
11月4日,美国将举行全民投票,但这次投票并非直接投给奥巴马或麦凯恩,而是投给支持他们的“选举人”。
这一天,各州的人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最后由选举人再确定投票给某位总统候选人。
选举人投票(Electoral Vote)才是真正决定谁入主白宫的投票。全美50个州加上华盛顿特区共有538个选举人席位,每个席位代表一票。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其中超过270票才能当选总统。
选举人通常是党内积极分子,他们按州产生,每个州分得的选举人席位数目等于该州在国会的议员总数。加州的选举人团票数最多,有55票,最少的州阿拉斯加等只有3票。
通常在大选年的州级党代会上,党内领导会指定选举人。选举人只有一天需要履行职责,今年,他们将在12月15日前往各州州府进行投票。之后数日内国会将计票并宣布总统人选。
不过,由于在11月4日全民投票时,选举人已经保证将票投给某个政党的总统候选人。因此,通常在各州全民投票之后,除非出现意外情况,谁当选总统事实上已经确定。12月15日的选举人团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备实质意义。
当下美国两位总统候选人的行程正显示其对“选举人”的重视。因为,俄亥俄州拥有20张选举人票、北卡罗来纳15票、弗吉尼亚13票。
直选的呼声
在美国,除缅因州和内部拉斯加州之外,所有州法律都规定选举人必须把票投给在该州普选中取得胜利的候选人,这种规则叫做赢家通吃。
这条规则和“选举人”制度结合,就很容易理解奥麦最后一周的行程图。
乔治城大学政治学教授John Sides对本报记者分析说,“候选人在决定主攻哪些州时有两条考虑:该州的选举人团票数多,竞选人与对手在该州的实力相近”。
正因赢家通吃,所以双方一定要在实力相近的摇摆州竭尽全力。谁也不想上演戈尔那样的失败。2000年戈尔在普选中比布什多得45万票,但是选举人团投票中,戈尔少得4票,痛失总统宝座。
在事后的技术分析中,人们发现新罕布什尔州是戈尔失足之处。戈尔普选得票虽多于布什,但在该州以1.3%的微弱劣势在普选时输于布什,该州正好拥有4张选举人团票,就是这4张被赢家通吃的票让戈尔痛失总统宝座。
如果当时戈尔赢得新罕布什尔,将赢得总统大选。布什的选举人得票数仅高出半数一票。
普选的赢家因为输掉选举人投票而不能当上总统的事例,美国一共出现过4次。因此,美国国内对选举人团制度的质疑声越来越多。
2000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惜败之后,当时要求改革的呼声曾一度高涨,改革的途径是修改宪法。当时国会的共和党人担心这会威胁布什总统位子,因此不主张改革。
“要找一个理由取消选举人制度并不难,特别是这个制度有时候让最多民众支持的候选人反倒当不上总统”,美洲大学政府学教授David Lublin对本报表示。
按照目前的局势,民主党在摇摆州中占优势。在拥有选举人票数最多的摇摆州中,奥巴马均处于领先位置,奥巴马很有可能赢家通吃,报戈尔饮恨共和党的一票之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