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仇”枪杀他人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深圳一名男子在赌档输钱并被人殴打,从广州来了几个老乡替他报仇,其中一人开枪把其仇人打死了。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件,6名涉案男子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1月中旬,被告人刘某武、汤某明在广州市番禺区接到被告人朱某凡告称其在深圳赌场输钱并被被害人涂某等人殴打的消息,刘、汤遂策划并由汤带着纠集来的被告人李某凡、朱某成和朱某凡一起到深圳准备教训涂,刘某武提供了枪及车辆等作案工具,汤某明后又纠集被告人吴某云参与。
同年11月21日凌晨零时30分许,汤某明、李某凡、朱某凡、朱某成、吴某云在福田区下沙六坊找到涂某,李某凡持一把单管霰弹枪,其余四人持砍刀,李某凡在汤的吩咐下冲上去开枪,击倒了涂某,众人遂逃离现场。
涂某经抢救医治无效,于2005年1月14日死于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经法医鉴定,涂某是被他人用霰弹枪枪击腰背部致腹腔脏器损伤并发感染,久治不愈引起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而死亡。
昨日上午审理中,绝大多数被告不认罪。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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