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站成渎职犯罪高发区 全省立案113人,其中站长副站长55人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杨安琪)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0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查涉林渎职犯罪案件113人,其中包括今年1—9月已立查的43人。
据了解,在查办的113起案件中,乡镇林业站站长45人、副站长10人,占立案人数的48.7%。这反映出乡镇林业站负责人虽然官不大,却掌管着实权,林业站已成为林业人员渎职犯罪的“高发区”。据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人员介绍,涉林渎职犯罪行为有多种表现:不履行职责,对超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监管不力,造成林木遭受大面积破坏;滥用职权,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一些林业人员明知当事人以自用材的名义申请砍伐林木作商品材出售,仍违反规定核发采伐许可证;在无权审批的情况下,仍擅自批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意无证采伐。还有一些林业人员与不法木材商相互勾结,收取好处费。
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查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65人。立查的案件中,土地、林业、城建管理等部门发案较多,这3个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占此类案件的72.9%。此外,县级以下基层一线党政及执法人员涉案相对集中,县区一级涉案144人,占39.5%;乡镇一级政府及基层一线执法部门192人,占53.6%。立查的365人中,重特大案件172人,占案件总数的47.1%,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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