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伏桂明、实习生关彤)有一伙人专门“碰瓷儿”讹钱,讹不到就抢,让人防不胜防。记者10月29日从东陵警方获悉:近日,前进派出所就摧毁了这样一个以“碰瓷儿”为手段的抢劫、敲诈犯罪团伙。
2008年9月,前进派出所民警孙彬获得一条线索:不久前,送啤酒的姜某某在文官村三家子地洞桥头把人“撞”了,被几个年轻人包围,“要”去6000元钱。
孙彬迅速展开调查,并了解到:当时,一个年轻人骑自行车接近姜某某的车时,突然倒在车边,而后从四周围上来几个年轻人,让他赔钱。姜某某刚要分辩,对方就动手殴打他,逼迫他回家取6000元“医药费”。姜某某还反映,那几个年轻人经常在三家子桥头附近晃悠,好像经常被车撞。
经分析,警方认为这是一伙以“碰瓷儿”为手段的抢劫、敲诈犯罪团伙。经过近10天调查,民警查明该团伙以黑龙江人单海峰为首,孟某某、程某为骨干。孟某某“碰瓷儿”,单海峰去与被害人“要”钱,如遇反抗就由其他团伙成员出面殴打被害人,抢劫财物。
9月30日,副所长王浩带领民警在案件多发的三家子桥西路口进行架网守候。当晚18时许,单海峰等在路边一歌厅门口出现,被民警制服。他们交代,从2008年7月以来至今,采用“碰瓷儿”的手段,在东陵、大东、于洪等地抢劫、敲诈作案30余起。公安机关现已核实20余起,涉案金额两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