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决策部署。《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对我国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作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既有利于实现劳动者自身就业,也有利于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和政策,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良好的创业环境和配套保障措施是创业成功的基础和前提。以创业促就业,必须注重培育创业的“沃土”。要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要健全创业培训体系,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同时,要通过组织各方专业人士、企业家、创业成功者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等形式,让创业者获得更多的“智力”保障。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一些地区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如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提供创业信息、技术等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带动了就业工作。完善创业服务内容,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为创业者搭建信息交流、互助扶持等有效渠道,为创业者和员工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员工落户等便利服务,为创业者减轻“包袱”。
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当前我国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形成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舆论氛围,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工作新格局。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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