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称奖金决定跳水兴亡 举报无关与周继红恩怨
作者:赵倩倩
【新民网·独家报道】10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就于芬举报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占奖金一事作出正式回应,称于芬所举报的7人共18批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于芬奖金问题。
于芬说,如果账目是清楚的,那么奖金领取单上至少应该有她的签名,如果是有人代领,那也应该有于芬签字的委托证明,但显然国家体育总局未能提供相关证明。
于芬举报周继红侵占自己奖金,坊间一度流传出两人“为名利反目成仇”的说法。对此,于芬表示举报行为“与个人恩怨无关”。至于为何将矛头直指周继红,于芬表示是因为相关领导曾亲口告诉她,说跳水队奖金分配都要经过周继红批示,所以“不找她找谁”。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于芬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维权”。她说:“我的个人利益受到了侵害,我的目的就是维权,而至于是通过法律解决、还是汇报有关部门,或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都不是重点。”
至于是否考虑转入司法程序处理,于芬却说希望内部协商解决,“法律手段不是重点”。
于芬还表示,奖金分配是否公正涉及到国家跳水事业的兴亡,如果连奖金分配都搞不清楚,今后将无人愿意为跳水事业做贡献。
对于于芬的“高调”,事件另一主角周继红则仍然处于沉默状态,其手机被自动转到移动秘书,截至记者发稿,新民网尚未得到她关于此事的正面回应。
新闻背景
近日,于芬举报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私吞自己奖金事件一再升级。早些时候,于芬在2008年1月28日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一封检举信曝光,信中提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身上,均存在着教练于芬本应拿到的高额奖金,但实际上,于芬仅得到其中一小部分,而分配奖金的权限则全部在领队周继红手中。10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回应称奖金分配并无不妥,于芬应得奖金是被5个人代领走了。这一说法直接引起于芬进一步质疑,认为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新民网 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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