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加深认识,增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如何服务于科学发展和人民法院工作自身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王胜俊强调,要进一步加深认识,切实增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他指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转变思想观念,确立人民法院正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的要求,是认识和观察问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要求,是正确分析判断形势,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职责的要求,是立足全局,科学谋划,实现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要求。要真正领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的精神上来。
王胜俊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要通过学习讨论,解放思想,认真查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把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确保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思想阵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司法为全党全国大局服务,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脱离社会和脱离实际的思维和方式,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服务;要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有效克服司法神秘主义、衙门作风、官僚作风、特权思想以及脱离群众等现象,确保司法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王胜俊要求,要进一步找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突出实践特色。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本质要求,结合人民法院的职能,立足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着力服务科学发展,着力落实司法为民,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上的贯彻落实。
王胜俊强调,要进一步把握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推动人民法院的自身科学发展。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既要解决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也要解决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才能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目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状况,结合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来考虑,拓宽思路,群策群力,集思广益,认真考虑人民法院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要统筹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把队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队伍的政治方向、司法能力、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司法廉洁方面的问题;要统筹机关建设和基层建设,更加注重基层建设,找准基层工作不适应的状况和薄弱环节,真正发挥基层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防线作用;要统筹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人民法院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要统筹立足国情和借鉴外国经验,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以及司法改革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统筹依法独立审判和接受监督,既要坚持宪法确立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又要为了确保司法公正而加强内部和外部的监督;要统筹反腐败斗争中惩治和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充分肯定人民法院队伍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教育的力度,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加大巡视督查的力度,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王胜俊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部门对前一段工作组织一次“回头看”,并认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领导同志要坚持带头学习宣讲,带头联系实际,坚持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深入学习、查摆、整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党组成员、副院长熊选国也分别作了发言。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十三指导检查组组长项宗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审委会委员李玉成,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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