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30日电(记者杨一苗)陕西省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组合贷款,采取公积金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部分职工解决购买住房时需贷款额较大的问题。
组合贷款,就是同一抵押物(商品房)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两家抵押,两方同时放款。
以一套7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职工可首付20万元,剩余50万元,公积金贷款4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10万元。
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初西安市已试行了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情况较好。西安市将会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实施细则,扩大范围推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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