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大爱之星”评选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首届“大爱之星”评选活动, 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挖掘、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市涌现出来的爱心人物及爱心群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彰显“大爱之城”的良好形象,精心打造“大爱镇江”城市品牌,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的实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首届“大爱之星”评选的标准条件是: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孝老爱亲、爱岗敬业、关爱他人、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市级以上媒体作过广泛深入宣传,社会形象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的公民和群体,均可参评“大爱之星”。
首届“大爱之星”评选采取社会广泛推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