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30日电(记者王晔彪)为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及时、足额、顺利拿到工资,巩固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天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活动。
记者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情况,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合同备案和合同履约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四方面的内容。
据介绍,10月25日至11月1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施工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处置,并落实专人督促整改。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区、县全面检查阶段,各区、县建委对辖区内的所有在施工程项目,部署各工程总包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市施工队伍管理站和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将成立多个检查组,协同各区、县建委进行全面检查。12月5日至明年1月15日为全市重点抽查阶段,并追踪在全面检查过程中存在较大隐患的工程项目。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曝光处理,并记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