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针对一些媒体和网站近日刊登的“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向记者发"封口费"”的消息,新闻出版总署和山西省委、省政府于10月25日、27日先后两次派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于29日向媒体通报了初步掌握的核查情况。
据新闻出版总署下属的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此次“封口费”事件中,共有六家媒体收取费用,其中一家属假冒。
发生矿难事故的山西霍宝干河煤矿位于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堤村乡干河村,2008年9月20日该煤矿发生一名矿工死亡事故。死者叫吉新红,41岁,山西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人,该矿已作赔付并于9月22日安葬。事故发生后矿方瞒报,引发所谓“封口费”事件。目前该公司董事长和党总支书记因此已被免职。
据调查人员向矿方核实,矿难事故发生后,来霍宝干河煤矿的人员多、成分复杂,确切人数难以统计。据矿方提供的进门登记表显示,9月24日、25日两天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来访。据初步核查,其中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2人,其他都不持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经初步调查,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多数是假冒在新闻单位的“假记者”。
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确认,发生事故以来,煤矿以订报费、宣传费、广告费、购买安全教育光盘等各种名义给6家媒体支付了总计125700元的费用。
其中向山西《科学导报》支付10000元宣传费,向《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支付2000元订报费,向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支付19200元资料费,向假冒中央媒体的假记者支付34500元宣传费,向《绿色中国》杂志支付10000元会员费。另外,向山西广播电视总台支付50000元,但矿方称:“山西广播电视总台确实为我矿试生产工作做了正面宣传报道,这次之前已来采访过两次。”目前,假冒中央媒体的假记者已经被移交司法立案侦查。
另外,矿方人员反映,一些来矿采访人员说车内汽油不够,要求帮助解决加油问题,干河煤矿没有加油站,该矿工作人员就向他们每人支付了300元~500元不等的加油费共计1900元。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继续进行调查,对于新闻单位的记者和工作人员收受钱财或进行新闻敲诈等行为将严肃处理,直至清理出新闻队伍;对于管理不严甚至鼓励记者搞“有偿新闻”的单位要发“黄牌”停业整顿;对于假记者要加大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专为此事设立举报电话:0351-4956066,4956026,希望知情人对这次事件中非法取费或涉嫌诈骗的违规违法人员进行举报。(曹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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