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30日电 (记者朱旭东)记者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江苏省今年以来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管理,已暂停了96种药品在江苏市场的销售。可是,有一个现象却令人不解:许多被停售药品的生产企业并不急于改正广告内容,谋求解禁。
被勒令暂停销售的药品,均为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勒令药品暂停销售的目的,是希望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并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如果希望恢复销售,需发布更正公告。
没想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这一举措,药品生产厂家似乎并不买账。据了解,江苏2007年共暂停销售28种违法做广告的药品,今年以来因这一原因暂停销售药品又增加了96种,但两年以来,仍有93种违法广告药品没有“解禁”。
为何这些企业并不急于解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一种情况是药品本身销售状况不好,即使解禁也没有多少销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就放弃了;另一种情况是这些药品因广告违法,在江苏市场被禁,在别处却没有被禁售,他们就“转移”了。
业内人士指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之所以不在乎“暂停销售”的处理,主要原因是违法广告药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思想在作祟--江苏不让销售,换个地方还可以销售。有关人士呼吁,各省市区对此类药品的管理形成合力,让它们不再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使群众的用药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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