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0月30日讯(记者刘云通讯员王云华)两名年仅17岁的高二女生,在近三个月的时间内,在网上聊天广交男网友,在陪男友在练歌房唱歌之际实施诈骗七次。天桥区法院近日判处其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仝某、金某是济南某中学的高二女生,两人年仅17岁,家境富裕,不缺吃穿,但家教不严,平日里只顾上网聊天。
2007年12月14日,仝某找金某商量,称网上聊天时,发现有些男网友很好色。能否利用这些男网友好色的特点弄点钱花,金某表示同意。当日17时许,仝某将刚相识的男网友万某某,约至槐荫广场某歌厅一房间内唱歌,其间仝某借故离开房间,然后以找金某为由给万某的手机打电话,金某借口房间内信号不好拿着万某手机离开房间,与仝某会合后乘出租车逃离现场。在近三个月的时间内,二人利用同样或相似的方式,分别在不同的歌厅作案七次,诈骗财物价值近万元。今年3月12日21时许,二人在天桥区某歌厅作案后,逃跑途中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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