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换员工工种被指“侮辱歧视”
本报讯 殷超 公司根据龚先生的体检结论调换了他的工种,龚先生却认为公司的举动是对他的侮辱和歧视,遂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恢复他的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等2.5万元。
近日,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请。
今年4月,公司组织龚先生作职业健康例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的肺部有异常,须半年复查一次。公司根据体检结论安排龚先生换岗,从事器械装备工作。后龚先生自行前往医院复查,检查结果是目前正常。龚先生认为,公司捏造病史、擅自调换他的工种,不仅使他经济上受到损失,也对他的精神造成了伤害,为此他将公司告进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龚先生称公司侵犯其名誉权,但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不利后果。公司从安全生产角度,安排龚先生暂时换岗,属正常人事调动。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