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欢迎您使用天津市网上报名确认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天津市考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确认系统。
二、使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于10月15日—10月24日期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为天津市;
(3)将本人近期1寸或1寸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a=.jpg?a=.jpg格式,分辨率150dpi,大小在20K以内);
(4)在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理财金卡,注册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在卡内存入足够金额(考务费90元);
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请于11月2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打咨询电话:022-23134226、022-23192980。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在报名确认时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报名信息。
五、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日9:00—7日16:00,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前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网上报名确认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已完全了解",后填写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第二步,考生承诺:本人已周知《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保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录用考试纪律,不作弊、不违纪,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三步,确认本人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确认支付成功,网上确认结束。
八、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23日9:00—29日16: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需要发票的考生可于2008年11月23日—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凭打印出的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大厅领取。
九、如果您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打咨询电话:022-23134226、022-23192980。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