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出台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通知》了解到,宁德市政府为全市328万民众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为受灾民众增设一道保障线,提高了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这是该市首次由政府出资为全市所有人口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宁德市自然灾害频发,台风、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农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力较低,因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不少人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对此,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高度重视,在进行农房统保、渔工责任保险、森林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探索由各级政府出资为全市人口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统一保险。人保财险福建省公司总经理林智勇、副总经理李福涵一行专程拜会了宁德市委书记陈荣凯,双方就人保财险如何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更好地支持、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港口中心城市建设进行了磋商。陈荣凯书记当即批示,指定市政府主管副市长负责协调这项工作,请政府有关部门立项调研。宁德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08年7月起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列为市县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向宁德市人保财险公司办理该险种,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并指定各县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公司共同办理。
市政府授权各县(市、区)民政局与中国人保财险宁德市分支机构签订统保协议,该险种覆盖全市所有人口,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最高限额为10万元,每人年保险费1.5元,全市每年492万元保费均由财政买单。
宁德人保财险探索开展这种有利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保险项目,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做法深得当地群众好评。(陈和玉甘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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