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拍戏洗钱 漏网毒枭判死
“2007年禁毒第一案”二号头目等5犯宣判,至此该案全部毒贩均获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穗法宣) 大毒枭向警方开枪,最终末路自杀,潜逃者横店拍戏洗黑钱,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07年禁毒第一大案”。
案情:
漏网毒枭投资影视洗钱
2003年,广州警方破获一起藏毒4吨、毒品市值达几十亿元的特大贩毒案。案发后,大毒枭叶学樑夺命狂奔,连撞4辆汽车并向警方开枪,穷途末路之下在东莞市服毒自杀。
叶学樑之死导致侦破链条中断,该团伙另一头目李贤欢迅速消失。
2006年的7月,警方发现“漏网之鱼”李贤欢又出现在广州街头。当时,珠江三角洲一带突然冒出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制贩毒品团伙,前期侦查的种种迹象都将幕后老板指向了同一人——漏网毒枭李贤欢。
潜逃3年多的李贤欢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在浙江横店投资拍摄影视剧。他数月间在珠三角地区开设了4家冰毒加工厂,投资电视剧则是妄图用商业手段为自己的“冰毒王国”洗黑钱。
案情逐级上报之后,公安部禁毒局把此案列为公安部2007年禁毒第一大案。
抓获:
5地警方同时捣毁毒巢
2007年1月6日,李贤欢和团伙二号头目陈鸿生、丁伟明等驾车从广州来到浙江横店,进入了制毒工厂。
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一张合围的大网悄悄张开。广东警方同时对广州、从化、东莞、梅州的4个制毒工厂采取行动,浙江警方则全力捣毁李贤欢设立在东阳的制毒工厂。
1月6日凌晨,几名毒贩趁着夜色驾车准备将冰毒运往浙江杭州贩卖,途经浙江东阳市江北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埋伏在收费站的特警队员马上上前拦截。经过几分钟的激战,李贤欢、陈鸿生、丁伟明等人全部落网。
众毒贩被抓获后,李贤欢、陈鸿生等人被分案起诉。2007年9月,广州中院开庭审理陈鸿生等5人的贩毒案。今年2月,李贤欢等14人的贩毒案也在中院开审。
指控:
毒老二制贩毒品近一吨
在陈鸿生一案中,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年底起,陈鸿生等5人在东莞市、清远市和浙江省东阳市等地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公安机关在几地共缴获包括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在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约1吨。
从2005年底开始,陈鸿生就将贩毒所得交由妻子黄美英支配。黄美英明知这些财产属于贩毒所得的情况下,将这些资金用于购置房产或存入银行,并置于自身或者他人名下,帮助陈鸿生洗钱。
判决:
最后一批毒犯被判刑
今年9月,李贤欢团伙制贩毒案一审宣判,团伙14名成员均被依法判刑,其中主犯李贤欢、丁伟明被判处死刑。
前日,陈鸿生等5人的贩毒案也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陈鸿生和另一主犯卜少权被判处死刑,余子康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霍永昌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陈鸿生的妻子黄美英因犯窝藏毒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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