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31日电(记者姚剑锋)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从现在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年将得1200元特别扶助金。
当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面临着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为社会上最困难、最需要政府救助的群体。
据介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继辽宁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后推出的又一项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制度。它是专门就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建立和实施的一项特别扶助制度,符合扶助条件的扶助对象由政府财政预算按年发给每人每月100元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据统计,到2008年10月,辽宁省初步确认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的扶助对象有2.3万余个(不含大连),近期他们每人每年将得到1200元的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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