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11月2日电 (记者李增辉)为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吉林省残联日前制定了《吉林省各级残联残疾人工作者与残疾人交朋友制度》,要求每位残疾人工作者至少要与3至5名残疾人交朋友,建立联系机制,使之成为联系残疾人最有效、最直接的渠道。
这一制度明确提出,全省每一名残疾人工作者都应选择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生活状况的残疾人与之交朋友。同时,每位残疾人工作者都要建立个人联系残疾人档案,认真填写所联系的残疾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以及每次联系残疾人朋友情况记录。所交残疾人朋友更迭时,及时进行登记。
吉林省残联要求,要随时听取残疾人及亲友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目前残疾人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残疾人工作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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