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开文)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民政社会福利等服务设施恢复重建规划》,我省将在两年半时间内重建、新建和修缮社会福利机构103所(其中56所列入国家总体规划)、敬老院1047所(其中475所列入国家总体规划),重建、新建和修缮救助站、殡仪馆、村(居)委会等民政服务设施15763所(个、处)。
据悉,目前规划已细化到每个具体项目,各地正在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抓紧启动一批重建项目。按照“民生优先”原则,今年内将启动280个敬老院、34个福利院恢复重建,其余项目确保在2010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