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个别乡镇挤占救灾资金 发放手续不够完善
来源: 商旅报
海南通报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市县个别乡镇挤占救灾资金
本报海口11月2日讯 记者 李兴民 近日,海南省监察厅联合省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省2007年以来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介绍,在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省监察厅发现,省级下拨的救灾款都能在下拨后1个月内划拨到市县民政账户,市县财政部门不存在截留、滞留现象;民政部门能按规定做好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接收、登记、拨付支出账目清晰;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需救济的灾民名单张榜公布,做到救助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动联系审计部门和会计中心进行把关,部分市县还请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践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
检查中同时发现少数市县个别乡镇未能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救灾款物,存在挤占救灾资金的现象;部分乡镇一级发放手续不够完善,如个别领取人没有签名或盖手印,有的乡镇为灾民恢复重建住房时未能按照个人申请、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履行手续,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监察厅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县政府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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