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今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刊出署名华清的文章称,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对新闻工作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加快新闻领域立法工作,继续完善与新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供法律保障。
文章说,加强新闻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保障。
文章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和修改了许多重要法律法规,对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什么问题必须公开、什么问题不公开,将政府新闻发布的范围和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界限作了明确的法律界定;2007年出台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把中国近年来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中取得的重大进步法律化,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地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追究相关责任。
文章提出,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对新闻工作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加快新闻领域立法工作,继续完善与新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文章称,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公开透明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目前,国务院新闻办、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正在扎实推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正在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科学管理目标迈进。
文章提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新闻工作的规律,改革创新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建设,加大政府新闻信息的发布力度,在第一时间用政府的权威信息抢占舆论阵地和舆论“制高点”。
文章还说,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必须认真研究受众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科学把握新形势下的新闻传播规律。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既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坚持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加强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在及时有效传递党和政府声音的同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提出新的管理思路和办法,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完善管理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有效管理。(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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