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日,一张尘封了67年的民国时期身份证在山东滨州无棣露面。令人惊奇的是,这张1941年的纸质简易身份证上照片下方竟印有本人的指纹。而这恰恰是我国未来身份证件要补充添加的内容之一。这张《身份证明书》主人为山东省无棣县人,姓名李仁浦,编号3176,发证日期为民国三十年(1941年),签发人为山东省无棣县警察所所长,并盖有“无棣县警察所所长章”与钢印,上面有职业(行业)、性别、年龄、像片等信息。
令人叫绝的是,这张简易的纸质身份证上竟有左食指、右食指标准指纹,这同如今推行的指纹识别系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时,该身份证注意事项一栏还特别指出,“须常携带、不得转借他人”。中新社发梁宝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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