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现金人民币23万元,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昌文日前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罪所得23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1997年开始,吴昌文任玉环县城关镇、珠港镇镇长、党委书记等职,2001年3月兼任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2003年3月任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原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后湾村党支部书记吴某为感谢吴昌文在本人担任村干部时的职务升迁,受托人陈某的人事调整及其经营的玉环公园演示厅演出证办理等方面的关照和帮助,根据吴昌文的授意,先后于2001年上半年和2004年年初,送给吴昌文的情人四川籍女青年王某某现金共计3万元。
台州清源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某想把公司从玉环楚门迁址到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就于2001年的一天找吴昌文帮忙,吴答应将予尽力帮办。后蒋某以新企业名顺利进入了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为感谢帮忙,蒋某得知吴的儿子出国读书要用钱,于2004年9月的一天晚上,邀约吴和自己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饭后蒋某驾车送吴回家,在吴的家中,蒋某把事先准备好的现金20万元交给吴,吴予以收受。
鉴于吴的受贿犯罪事实绝大部分是在纪检部门主动坦白交待,归案后又揭发检举了一桩盗窃案经查属实,具有立功表现,法院决定对吴昌文减轻处罚,遂作了上述判决。(记者方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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