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1月3日电(记者马勇、赵众志)湖南省麻阳县探索出“按年分月”集约土地的农地流转新路子和“租金+劳务收入”的农地流转分配方式。当地农民反映,“按年分月”集约土地的方式灵活,土地流转后农地的利用率更高了,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
“按年分月”承租土地是重庆酉阳蔬菜商秦华兴和当地农民曹朝友在湖南麻阳摸索出的农村土地流转新形式。秦华兴常年从事蔬菜水果生意,他发现重庆、长沙等大市场秋季黄瓜的价格比较高、需求量也大。而麻阳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很适合种植,就萌生了在麻阳当地租用农地种植黄瓜的念头。秦华兴找到麻阳县高村镇黄瓜种植能手曹朝友。秦华兴有资金,曹朝友有技术。而秋季黄瓜生产期只集中在8月至12月,结合当地农民习惯种植一季早稻的实际,两个人提出了“按年分月”承包土地的想法。
秦、曹二人“按年分月”承租土地搞规模化种植的想法得到了兰村乡政府的大力支持。
今年年初,秦华兴、曹朝友就和兰村乡垅田溪村70多户农民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按年分月”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秦华兴、曹朝友成立的重庆市兴友蔬菜水果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年初向每家农户按每亩地2.5斤的比例提供优质早稻稻种,农户们要在每年8月前把早稻收割完毕,把土地交由秦华兴、曹朝友种植5个月。兴友蔬菜水果有限责任公司在每年12月前把土地交还农民耕种,并按260元/亩支付租金。
在兰村乡垅田溪村,记者看到,130亩集中连片的土地上栽满了黄瓜。据秦华兴介绍,他们种植的黄瓜在国庆节前后大量上市,每天都发送两三万斤销售到重庆、长沙等地。
除了按每亩260元得到租金,农民们还可到秦华兴、曹朝友的黄瓜地务工。“一季秋黄瓜种下来,光人工费用就支出了近30万元。”曹朝友告诉记者。
麻阳县委书记蒋丙生对记者说,“麻阳是个省级贫困县,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还很大。从麻阳的实际情况看,土地可以流转出去,但是绝对不能让农民失去土地。"按年分月"集约土地方式灵活,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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